[書]經濟學-理論與實際
張清溪等,經濟學:理論與實際",第5版
總體與個體經濟學的界定
個體經濟學的分析對象是個別市場的行為:探討市場供需如何決定均衡價格與數量,以及均衡變動的原因。從需求與供給面,探討:
在產品市場,以消費理論來說明需求的導出,並以生產理論與成本分析將供給與邊際成本概念相連接。
在要素市場,說明廠商如何追求最大利潤的考量下,決定生產要素的需求;以及家戶如何在追求最大效益的動機下,決定對生產要素的供給。
研究對象:僅於個別商品或是要素市場的供給者和需求者。
個體經濟學是建立在個別消費者(或家戶)、生產者及要素供給者等經濟行為中。
總體經濟學是以整個經濟社會的總合行為做為分析的對象,也討論市場、物價、所得以及均衡的問題。但它所討論的變數都是屬為總量或是平均量的概念,且以總所得為核心。
研究重點:
個經是了解市場機能如何決定資源的分配,以及資源配置是否為最佳的狀態。
由於分析的重點是「相對價格」的決定和影響,個經又稱為價格理論(price theory)。
總經探討的變數中,重點在國民所得、總就業率、失業率、平均工具、一般物價水準、物價上漲率、外匯收支與經濟成長等。
總經的主題以國民所得為軸心,因此也稱為所得理論(income theory)。
研究對象:所有商品和所有要素市場的加總。
問題核心:國民所得,包含經濟成長,景氣波動,物價膨脹。
不管個經或是總經,所關心的都是整體經濟的資源。
經濟成長的重要動力一一是固定資本的累積,這有賴於家庭的儲蓄。
現代經濟社會都無法避免景氣波動的衝擊,景氣擴張時,家庭所得增加;反之景氣衰退時,所得相對下降,失業率上升,且會引起政府財政赤字。
經濟成長理論探討的是國民所得的長期趨勢,景氣波動則分析國民所得的短期變動。經濟理論的目的是要解釋實際現象,當理論不符現實時,新的想法就會出現,修正原有理論,甚至提出完全不同的理論。
國民所得
Simon S. Kuzents:國民所得會計之父(第三屆諾貝爾經濟學獎)。
國內生產毛額(gross domestic product, GDP)
定義:一國的GDP,是該國「國內」在「一定期間內」所「生產出來」,供「最終用途」的物品與勞務的「市場價值」。
國內:國境內的所有生產活動。因此外資來台設廠與外勞都算在內。即GDP計入國境內所有生產產值。
一定期間:一年或一季,GDP只含此時間內的生產行為(可包含增值的部份)。而該期間生產而未出售的存貨,要計入GDP。
GDP計算的是「生產出來」的價值,不管是否有銷售、賺錢或用途,以最後的價格計入GDP。
最終用途一般簡稱為最終產品(final products),相對應的概念是中間產品(intermediate products)。最終產品指的是生產出來後,不再用於本國的中間投入,而直接用於私人消費、政府消費,投資或出口的產品。只算最終產品而不計中間產品是為了避免生產價值的重複計算。
GDP只考慮透過市場交易的經濟活動(但有例外),排除非市場交易的活動,如家務的價值(因沒有或難以評估市價)不計入GDP。
有兩項非市場活動,因估價容易,有列入GDP:自有房屋的設算租金,與農民自用的農產品。
以貨幣(money)做為物品與勞務共同的計價單位得到GDP。
各國目前常用計算GDP的方法是最終用途法(支出面法, expenditure approach)。
GDP = C+I
consumption:產品賣給家戶
investment:產品賣給廠商
產商生產之最終產品的價值,除了支付中間投入的成本外,剩下以要素報酬流入家戶單位,即分給勞動(工資,wage w)、土地(租金,rent r)、資本(利息,interest i)和企業家(利潤,profit pi)。
經濟成長
金融市場
物價膨脹與貨幣政策
國際金融
景氣波動與財政赤字
財政政策
總合需求分析
總合供需均衡
總體經濟理論的發展與爭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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